舞台美术造型手段之一。运用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如照明灯具、幻灯、控制系统等)和技术手段,随着剧情的发展,以光色及其变化显示环境、渲染气氛、突出中心人物,创造舞台空间感、时间感,塑造舞台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灯光效果(如风、雨、云、水、闪电)等。
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 应该、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造型手段。
塑造形象角色与创意描写A)、轮廓逆光
B)心理描写--对白、独白、回忆、希望、幻想
C)创意描写--具象、抽象、写实、非写实
舞台时空环境
A)空间环境的表现--
B)时间环境的表现--
C)季节环境的表现--
D)其他环境的表现--
逆光:自舞台逆方向投射的光(如顶光、桥光等反向照射),可勾画出人物、景称的轮廓,增强立体感和透明感,也可作为特定光源。
桥光:在舞台两侧天桥处投向舞台的光,主要用于辅助柱光,增强立体感,也用于其他光位不便投射的方位,也可作为特定光源。
脚光:自台口前的台板上向舞台投射的光,主要辅助面光照明和消除由于面光等高位照射的人物面部和下颚所形成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