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工业设计师应在上述工业产品的全部侧面或其中几个方面进行工作,而且,当需要工业设计师对包装、宣传、展示、市场开发等问题的解决付出自己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视觉评价能力时,也属于工业设计的范畴。”
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自1957年成立以来,加强了各国工业设计专家的交流,并组织研究人员给工业设计下过两次定义。在1980年举行的第十一次年会上公布的修订后的工业设计的定义为:“就批量生产的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这叫做工业设计。
产品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并且外观设计还隐含了其工业实用性,即使用了某一外观设计或具有某一外观设计的产品是可以批量复制生产的。如果不能批量复制生产,不具有工业实用性,则不能申请专利,这是规范的一点,产品外观设计的规范包括了产品在外观设计必须要遵守大众审美,色彩搭配需要合理,功能实用性,材料规范等。
工业产品设计师可以运用产品的特性以及优点,再用创意工业设计将消费者心理和购物习惯结合起来。让它可以在众多产品中一眼就被认出,加深消费者印象,同时也让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产品。通过有效的创意设计与良好用户体验相结合,使产品拥有更多的附加值。工业产品设计进行企业产品整体形象的改革,将是有效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品牌形象及口碑销量的上佳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