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调整换证过渡期中,值得注意的是:一,所谓具体换证要求,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 知》;二,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016年7月1日失效。资质换证改为简单换证,实际上取消了《实施意见》规定的对换证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的实质性审查,减轻了核准机关和换证企业的压力,从而也为缩减过渡期市场,提前完成全部换证提供了条件。
建设部新规并非网络盛传的“取消建造师制度”,而只是简化资质换证的手续。从建筑业发展和国计民生角度看,建造师制度非但不会取消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挂靠一直是不允许的,即使短期内难以杜绝,但接下来会逐步采取措施,治理挂靠现象。
取消总承包一级、特级企业合同金额门槛限制,取消特级资质企业申请中对于工法、获奖项等指标的要求,对于此类企业是重大利好。正如笔者在上文提到的,合同金额的限制本来就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的不合理干预,取消后市场将恢复本来面目。
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
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