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废品回收个体户是以户为单位。在农村,还存在着废品回收站和私人收购的废品回收模式。一般情况下,废品回收站是由几个人合资经营,相关活动是由几个人来共同承担,同时也会涉及到利润的分配等相关事宜。而私人收购,指的是单个人小资本收购,投入的工具、资金等都非常有限,这里专指那些使用自行车、小三轮车在相当狭小的范围内收购的形式。而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废品回收个体户,它是以户为单位来开展废品回收工作,相关的活动、资金和利润等全有自己承担和享有。当然,它凭借的工具和资金的投入要比私人收购要求高得多,比废品回收站规模小。
城市里正在走新的模式,废品回收的承包制,保洁和废品回收的一体化。在许多城市的住宅区,商场,写字楼,都出现了这种模式。回收公司与物业合作既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回收,又利于管理。
废有色金属 各种有色金属切头、屑末、边角料; 各种机械设备中的废有色金属零部件(含合金零件); 各种废有色金属材料:废丝、废管、废棒、废带等; 废电器、废电缆、废电线、各种废铜漆包线、废导电板、废铅电瓶等; 废滑动轴承、废轴瓦、废轴衬; 废弹壳、废飞机铝、废汽车水箱、废铅管、废铅字、废铅板、废锡基合金、废有色金属器皿等。
城乡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用于生活资料和农村居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小型农具,在已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后的金属制品。包括:
(一)废钢铁 废锅勺、废炉具、废炊具、废缝纫机、废旧自行车、钢铁制的废生活用品; 废农用工具:废镰刀、废锄头、废镐、废锹、废犁铧、废水车及零件、报废的小型农用机具和粮食加工设备、废人力车及其废零件等。
(二)废合金钢:废不锈钢餐具等
(三)废有色金属 报废的有色金属生活用品:铜、铅、锌、锡制成的生活器皿、佛像、香炉、蜡台等; 废牙膏皮、有色金属的废药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