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次使用的配件不属于“垃圾”
刚才讲了这么多,其实某些情况下,汽车上的配件也不完全是垃圾。2019年6月1号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有提到两点。
五大总成件能够 再次出售
便是五大总成件具有再制造条件的,也就是发动机、变速箱、车架、方向机、前后桥这种,能够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循环利用。
符合标准的零部件,可作为拆车件销售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没保险也没有人来管,受害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便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就好比吃了过期的食物造成 食物中毒,你食物中毒了不小心晃来晃去,推了一把别人,别人从摩天大楼上面掉下去了,这就是社会问题了。
这类车子也能够称作垃圾,并且是有害垃圾,做这种事的人,我们可以冠以“湿垃圾”的称号。
近些年,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汽车报废量也在迅速增加。近日,我国新闻办公室就新修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解读。商务部副部长介绍说,新的《办法》重点突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特点。比如,删掉了原有“报废机动车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这项规定,支持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也就是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可以再制造、再利用,由市场主体自行协商确定回收利用价格。新的《办法》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比如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的数量控制,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利用,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的价格等等。这些都是这次新《办法》的一些亮点。这些开放松绑举措,必将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资本加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
汽车报废流程: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
具体过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