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八、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十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