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执行董事已发出正式的官方确认文件,可以实施和执行此项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所有在PVOC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OC) 。
该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符合性证书(COC)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家、地区和国际标准。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
现在出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请COC, 货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达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清关的,否则有可能导致客户不能顺利清关。
实施坦桑尼亚COC新政旨:
1.保证进口的产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限制不符合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进口到坦桑尼亚;
3.提高符合标准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保护其国内消费者、生产商、环境和公共免受劣质产品的危害;
5.帮助出口坦桑尼亚的出口商实施装船前检验并签发COC证书。
坦桑尼亚管制产品清单:
玩具和体育用品;电器和电子设备;汽车;化工产品;机械材料及燃气具;纸张和文具;家具木材和金属制品;(个人防护设备);粮食及粮食制品。
坦桑尼亚PVOC/COC认证步骤:
步:填写申请表,提供箱单,发票。
第二步:寄送样品,对产品进行相关检测。
第三步:审核通过之后安排验货,具体验货要求会有专人与您对接,以保证企业一次性通过验货。
验货主要是目测,检查产品的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目的港要求。
第四步:验货完成后即可出货,提供终的箱单,发票盖章文件,签发PVOC/coc证书
认证费用根据品名,型号,货值等出货信息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