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股权变更适用公司法关于股权变更的规定,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迁出登记的工作流程。
一是申请人凭外地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到拟迁入地注册登记窗口办理。
二是注册登记窗口对于符合迁出条件的企业需当场予以受理,并在综合业务系统完成迁出登记审核,向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
三是注册登记窗口在完成企业电子档案迁移后,及时通知档案室整理迁移企业的纸质档案并按照《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指定的地址邮寄档案。
四是拟迁出企业在注册登记窗口新产生的未扫描归档的纸质档案应及时移送档案室,不受内部移送档案时限规定。迁出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跨省迁址的流程是什么?
步:在跨省转移之前必须准备好各种证明手续,包括年检证照和税务登记注销。如果有缺失,就一定要尽快的补办,并将税务登记注销完毕,保留好税务机关下发的企业税务注销通知书。
第二步:有注销手续就要有接收手续。企业要持企业已办理年检的执照副本和公章、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迁入地区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及接收函手续,保留好由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及迁移接收函。
第三步:办理提档手续。持企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和迁入地工商部门接收函,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提档,一定要保管好工商档案。
第四步:在迁入地工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持企业工商档案、名称变更通知书、迁入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原件、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迁入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营业场所变更手续。
第五步:去原注册地市级质局办理代码证迁出手续。持新营业执照副本、变更通知书、新旧公章、代码证正副本及应用卡、工商代办人员身份证到原注册地市级质监局办理代码证迁出手续。
第六步:办理迁入地新代码证。持新营业执照副本、新公章、变更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原注册地质监局迁出手续,到迁入地市级质监局办理新代码证及新应用卡。
第七步:办理新税务登记。持新执照副本、新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新公章、变更通知书、公司章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验资报告、原注册地税务机关注销通知书,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步:办理基本户注销手续。持新的全套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新旧全套公章、变更通知书,办理原基本户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