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施工前的准备与一般规定 :
1、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质、设备。
2、将电线、燃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向周围群众发出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6、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拆除二层或者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高度在五米以上的构筑物,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监督手续:1、拆除承包企业资质证书;2、拆房施工合同; 3、拟拆房屋建筑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周边环境的说明及示意图; 4、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5、建设监督部门颁发的拆除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6、拆除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及身分证复印件;7、拆除承包企业为拆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拆除施工前的准备与一般规定 :
1、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质、设备。
2、将电线、燃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向周围群众发出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6、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拆除二层或者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高度在五米以上的构筑物,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监督手续:1、拆除承包企业资质证书;2、拆房施工合同; 3、拟拆房屋建筑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周边环境的说明及示意图; 4、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5、建设监督部门颁发的拆除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6、拆除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及身分证复印件;7、拆除承包企业为拆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