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诚供应链有限公司,弘扬“专注-专业”精神。在行业内首先提出“专注于进口”创新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破行业的习俗和假设,探索出新的服务、新的商业模式。把原本由管理咨询公司、三方物流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资金平台公司、报检报关公司、仓库管理公司等分别履行的多种职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智慧和资源凝聚到“全球进口门到门”服务上,尽可能地优化进口物流供应链方案。服务贯穿整个国际贸易流程: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进口单证的办理、进口物流配送、专业进口清关、专业食品仓储。进口商品种类:食品类、原木类、大型设备、二手设备、汽车、电子类、化妆品、化工类、危险品等等。
一、进口化妆品方案流程
1.发货前客户提供产品标签设计稿图片.成分表.翻译进行评审产品,
2.签署合同(并提供相关公司*及联系方式备案)公司安排一对一客服跟进整个进口对接服务,
3.进口化妆品国家药监总局批文办理,
4.进口产品标签预审核及备案,
5.客户提前提供贸易合同.商业Invoice.装箱单.相关*原件(原产地*),
6.安排国外发货到大陆港口,
7.货到码头后进行迅速跟船公司换单.进行报检.报关,
8.海关出单后缴放行.安排运输送至客户仓库,
9.商检总局进行产品后续检验检疫.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检疫*及购买CIQ标志货物准予销售流通和使用.
关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审批手续
1化妆品药监局备案涉及的机构 〃检测机构
目前SFDA共认定14家机构具有化妆品检验资格。 〃受理中心
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机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地址在北京西直门。 〃审评委员会
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机构为在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5号楼(100070) 化妆品卫生许可审批工作按《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行政许可司(即SFDA食品许可司)
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2化妆品药监局批文审批所需资料
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性评估料; (八)已经审批的行政许可在华审批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审批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审批的其它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目前,药监局食品化妆品审批办公室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原件 3所需时间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周期为4-5个月。(除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功能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外,其余均属为普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