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299号

    联系:王先生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广州ODI备案办理,经验丰富,专业可靠

    2024-11-23 04:45:01 16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如果是以境内自然人身份设立的境外公司,这个也无疑是违规的。以自然人设立的境外公司不允许也不符合企业境外投资审批的条件,首先自然人不能作为投资主体,其次目前政策也不允许自然人直接对外投资。如果是以境内企业身份设立的境外公司,这个就要看投资主体位于境内哪个地区和境外公司的成立时间,不同的地区对于未批先设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可以咨询境外投资备案王老师,给您出具完整合规的ODI审批方案。

    境外企业(终目的地)能否披露终目的地为中国大陆?

    终目的地不能为中国大陆,只能是后一级境外企业。

    境内企业收购一个离岸控股公司,该公司下有五个境外实体,应如何进行境外投资备案/核准?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八条规定,“《证书》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备案或核准的凭证,按照境外投资终目的地颁发。”因此,应对五个境外实体分别申请一个证书。

    权限划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至3亿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投资主体通过提供融资或内保外贷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的,也需在发改部门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就是通过(开展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者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412964 次     店铺编号3512759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房产顺     专属客服:颜艳珍    

    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