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
但进入80年代后由于搞活经济,国内大部分大型厂矿都自办废油再生车间,同时增加了许多小的集体及个体所有制废油再生厂,因此到了90年代专业再生厂处理能力大大降低,而且部分厂不再生或简易再生,而将废油用作低档油、脱模式油、燃油销售使用。
而据专家研究估算,我国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亿吨,约有7000万吨的废物尚未纳入环保部门的统计范围之内,大量环境风险处于不可控状态。黄新之介绍,广东省每年的废矿物油产生量大概在70万吨/年,而省内具备处置废矿物油资质的企业总处理能力却只有12万吨/年,远不能满足处置需求。如果处置能力与需求相匹配,市场空间可想而知。
由于分布散、规模小等原因,具有成熟应用技术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一般不关注废矿物油回收再利用市场,而很多环保企业又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废矿物油再生行业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因此打好技术战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