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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消防验收价格,期待为您效劳

    2024-06-08 12:00:01 55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6.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7.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8.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消防验收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步,工程完工后,要投入正常使用,就得先得到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所以,有关单位要向消防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

    第二步,公安消防机构受理申请后,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机构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料不全的应及时通知补全。

    第三步,审核通过,机构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消防验收时间并提醒申请人提前做好验收准备。

    第四步,有关文件规定,消防验收时,到场的消防监督员要多于二人以上,并且要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着制式警服。

    第五步,消防验收内容基本检查完后,各单位(设计、施工、建设)提出建议和看法,消防验收人员给予答复。

    第六步,验收合格后,各单位负责人和消防验收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

    第七步,消防验收承办人整理验收意见书归档,送上级领导审批。

    第八步,申请单位去消防机构取验收意见书。

    第九步,如果验收不合格,申请单位就要按照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然后再次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次申请验收相同。

    建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1、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等。(这几个申请材料可以到当地政务服务网下载,不要盲目用网上的提供的表单资料);

    2、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消防产品相关资料:

    (1)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型式认可证书》提供2份复印件,有强制认可证书的需要同时提供产品强制认可证书;

    (2)每个消防产品都需要提供合格证一份,同一批次的可以由生产厂家统一出具一个合格证,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同一批次即可;

    (3)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扫描截图1份;

    (4)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2份;

    (5)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项目列表》1份;

    (6)不需要进行检测的消防产品需要提供消防产品物流信息;

    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是否需要提交行政服务窗口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3、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身份资料: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火灾公共责任险;

    4、消防设施配套费的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主体合格意见的)复印件各1份

    6、当地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消防支队盖章同意检测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申请表》原件1份;

    7、检测记录资料

    8、加盖出图章、竣工章的主体总平面图、租赁楼层所在的平面图复印件各1份;

    9、消防公司出具的二装竣工图纸;

    10、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还需要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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