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3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电力设计资质
电力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也是需要到建筑主管部门审批的,但具体是由勘察设计科室负责的。在申请过程中,也会由于不同的等级,需要大家上交申请到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
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资质
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资质,主要是负责电力装备的装(修、试),由电监委员会负责。对于企业来说,由于申请的部门不同,需要办理的材料与施工、设计有很大差别,在上报部门时尤其需要注意。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七条 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级工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
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及承包工程范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发布项分包企业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实行分级审批。一级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级以下企业,属于地方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直属于有关部门的,由有关部门审批(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统称资质管理部门)。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