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266号银领汇都A座1906

    联系:延小姐

    手机:

    电话:

    Q Q:8027959

    邮箱:qdhuisheng2013@126.com

    微信:

    小程序

    青岛进口清关报关服务,客户满意是我们的职责

    2024-11-09 02:00:01 84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注意事项

    1.进口报关单证(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所有单证一定根据实际货物一致

    2.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单证上的货物品名一定要一样并且和实际货物的品名一致

    3.装箱单上的货物重量和方数要和提单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实际货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号,发票上面要有发票号

    5.是木质包装的需要在木质包装上有IPPC标示

    6.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还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7.凡进口下列九类商品必须提前5天预申报:

    汽车零件;化工产品;高科技产品;机械设备;药品;多项食品;多项建材;钢材;摩托车零配件。

    8.凡进口旧印刷机械,进口年限不能超过10年,超过10年国家不允许进口

    9.凡进口发电机组,工作实效不能超过15000小时,年限不能超过8年

    10.旧医疗器械,国家不允许进口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进口报关是履行海关入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进口报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进行相关操作,需要明确相关资料等。进口报关是指收货人或其代理向海关申报进口手续和缴纳进口税的法律行为。海关根据报关人的申报,依法进行验关。海关经查验无误后,经收货人或其代理缴纳相关税款后,才能放行。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905913 次     店铺编号1091120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房产顺     专属客服:颜艳珍    

    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