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8-4

    联系:罗老师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重庆特种设备许可证手续,累积多年代办经验

    2024-11-29 12:48:01 33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1、产品(设备)质量档案完整齐全,统一管理,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 2、应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了监督检验,其相关工作见证上有监督检验人员的确认;随机文件(竣工资料、验收资料)应齐全,并且符合相关规定。

    1、主要受压部件、受力结构件的材料、零部件及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应符合规定; 2、主要受压部件、受力结构件的材料、零部件及其焊接材料复验手续、见证资料齐全,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主要受压部件、受力结构件的材料、零部件及其焊接材料发生变更时,其变更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手续齐全,变更后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其焊接材料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下列情况不批准延期: 1.申请之日,许可证有效期不足30天的; 2.不满足换证条件的。 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补发申请表》,提出申请。 在收到补证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补发许可证。获证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许可证工本费。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延期申请提交的附加材料: 1.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单位延期说明。 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并在下一个许可有效期内扣除。 负责审批的,在收到延期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延期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在收到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延期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符合条件的,在做出批准延期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批准延期决定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049787 次     店铺编号35085311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房产顺     专属客服:杨宇    

    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