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2006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消防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气象、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式,可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
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状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等。
水幕系统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供水与配水管道、控制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
与前几种系统不同的是:水幕系统不具备直接灭火的能力,是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
配置供给泡沫混合液的设备后,组成既可喷水又可以喷泡沫的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该装置一般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容器阀、减压装置(针对惰性气体灭火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只限多瓶组)、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