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的特殊类型
1、根据规范规定,当栓口动压大于0.70MPa是必须设置减压装置。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设置减压稳压型消火栓。此时我们应当注意,此类型消火栓与普通消火栓在单价上是有区别的,避免混淆。
2、当项目选用的带自救卷盘或水带卷盘的消火栓时,由于比普通消火栓均多出了卷盘,在单价上都会与普通消火栓有所差异。会直接影响到预算中的主材价格。
建筑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1、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4、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5、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6、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7、高层建筑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出口。
8、建筑中的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出口或疏散出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0、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1、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2、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室外消防栓系统
1、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2、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非燃烧体。
4、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0,净宽可不小于2000px。,且每级离扶手625px处的踏步深度超过550px时可不受此限。
5、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6、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从地面算起)。
7、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30L/S25、20。按建筑面积计算。
8、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单位地形图(1/10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8.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