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高会计师职称申报条件
一、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包括从事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咨询、审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风控管理、会计信息化智能化等实务性工作,不包括从事会计专业理论研究与科研、教学工作。
正高级会计师: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来出版本学科领域专著1部(独著或作者,其中独著须10万字以上,合著本人撰写须10万字以上)。
(二)近5年来担任公开出版的本学科领域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2本/次以上(需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每本/次10万字以上)。
(三)近5年来担任公开出版的本学科领域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1本/次(需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并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著,每篇3000字以上)。
(四) 近5年来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会计专业论文1篇以_上(每篇3000字以上)。
(五)近5年来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并在财政部会计司、中国会计学会主办的全国会计专业征文比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论文2篇以上(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或主持完成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会计学会会计科研重点课题2项以上并获得成果二等奖以上。
适用的书目一览:
《财会基本****研究》
《财会信息******》
《财会职业能力******》
《财务会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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