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服务:
请假病历、请假诊断书、请假条、各项请假检查单据;
短期请假、长期请假、提前休产假等;
解决单位请假事宜,安心养病。
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权医师无权出具。
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医院病假单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因患______病,需休息_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请贵单位给予配合。
医师:
XX医院(盖章)
年月日
(无医师签名、医院盖章无效)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都会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单位及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