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年限:1~10年。
(2)贷款金额:单笔5万元。
(3)抵押率:抵押房产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5%;写字楼、街面商业用房、别墅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4)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5)借款人年龄: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个人消费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银行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6)抵押物:北京城区及远郊区个人名下完全产权的商品房、成本价房、别墅、商铺、写字楼等(抵押房产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
(7)房屋年限:抵押房产的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原则上不能超过30年。
(8)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同时会根据房屋的性质和抵押率不同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对于深发VIP客户或其他属于建行重点客户的,可按下浮利率执行。
(9)签署借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须借款人和产权人夫妻双方到场。
(10)取款时,借款人可带本人身份证到行取款或到我公司办理取卡手续。
(11)借款人必须是产权人。
已贷款的房产可再次抵押贷款。当初买房已经按揭贷款的房产,或是已经抵押贷款的房产,按现市场价格重新评估,可再次申请二次银行抵押贷款。贷款人提供相应贷款申请材料即可申办。
担保方式
质押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偿还方式
1、按所签的货款合同规定分月等额偿还贷款。客户应于贷款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前主动在其购房储蓄帐户上存足其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由银行扣收每月应还款;
2、提前还款:客户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限的同期利率执行。
偿还贷款的计算个人住房贷款的偿还,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等额还款法,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贷款满1年后,借款人可申请将未归还的贷款本息一次全部提前归还。
借款人申请部分提前还款,将整个贷款期限内的若干期应归还的贷款集中在一期进行归还。对余下未归还的贷款可采取缩短原约定贷款归还期限,或原约定贷款归还期限不变,将月还款额减少的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