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与金融机构打交道,除了个人资质外,银行看重的就是用户的征信,正所谓人无信则不立,信誉一旦受损,很多金融业务可能就无法办理了。那么哪些逾期行为非常严重?这三种情况千万不要出现!
1、连三累六
“连三”是指连续三个月逾期还款,而“累六”是指累计六次逾期还款。连续三个月逾期还款,银行对你的还款能力是存在质疑的,而累计六个月的逾期还款有可能是用户习惯性逾期或者资金有问题,才会出现这种多次逾期的情况,总之,连三累六属于严重的逾期行为,绝大多数银行都会把你拒之门外。
2、呆账
呆账是指已经过了规定的还款日期,经过多次催讨但是没能收回,使账单长期处于呆滞状态,很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如果征信上出现了呆账,意味着你无法再申请与银行相挂钩的金融业务了,如果你不去主动去处理呆账,还清欠款的话,那么它很有可能跟着你一辈子。
3、代偿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比较多的一种情况,有很多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用户贷款前需要支付保险金,一旦借款人逾期不还钱,这笔债务就由保险或者担保公司来代为偿还。代偿意味着征信不良,借款人想要抹掉这笔记录,就需要联系替你代偿的保险或者担保公司,处理完这笔款项,不然就真的永远都是征信黑户。
我们常用这个贷款途径,目前来看有两种,分别是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两种贷款途径之中,肯定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划算,目前按照房贷25年的这个周期来看,商业贷款银行的基准利率是4.9%,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则是3.25%,如果按照贷款100万来进行计算的话,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度要比商业贷款至少要少还10万块钱。也就是10%的比例了。所以,在买房的时候,贷款应当尽量选择优先使用公积金贷款;成都私借空放上门放款
在贷款的时候,他又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主流的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是在您在还款期内把贷款额总数来进行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有雨没雨的还款金额是固定的,而利息相对来看他就会越来越少,等额本息前期还款压力比较小,如果按照商业贷款100万基准利率25年期还款来计算的:等额本息每个月需要换5788块钱。而等额本金,个月则需要还7417块钱。等额本金会在第120个月还款的时候他能达到等额本息月还款总额的数量,在前十年等额本金的还款的钱要比等额本息还要贵,要多。前十年等额本金要比等额本息要多还接近有十万块钱。相比之下,等额本息在前期还款压力确实从这点来看要小很多。在您买完房要收房的时候,还要交各种税费,还有要交所谓的装修。另外如果您十年之内这套房产你有计划做相应置换的话,换一套更好的房子,从这点来看,等额本息对您来看更加方便。
可以不写借款用途
可以。民间借贷的,可以约定借款用途,也可以不约定借款用途,法律未作强制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适用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则。就借款合同而言,法律规定多为任意性规范,由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作出决定,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约定借款用途,所以,相应的,民间借贷中,也可以不约定借款用途。
虚构或隐瞒借款用途涉嫌诈骗
如果借款人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违反约定可能会导致贷款人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但是,虚构或隐瞒借款用途,超出合理范围的使用借款,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涉及刑事责任。
借条没有规定用途依然有效
借条没有写明借款用途,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格式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要使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其内容必须符合要求。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等。借条中是否约定借款用途并不是必备因素,即使不写用途,借条仍然可以生效。
根据合同法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这表明借款合同中对借款用途的约定并非必须要有,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约定。
民间借贷的约定自由
民间借贷是否约定借款用途,由双方协商约定,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约定借款用途。但是建议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减少借款风险。
民间借贷不写借款用途是可以的,合法性并没有受到限制。不过,借款人在使用借款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虚构用途或隐瞒用途以获得不正当利益。对于借款人和出借人来说,协商明确借款用途有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