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寻求借款的保证
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个人小额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4年以内、金额在30万元以下、无需提供抵押。 借款人可以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申请小额贷款一般情况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中国大陆居民,能够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其次,有固定的住址和工作、经营地点,能够提供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等)。
再次,有稳定的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如银行流水单号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具 有按 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后,贷款用途不能为国家命令禁止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