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低息贷款都是国家、银行所提供的贷款服务,针对不同的群体有贷款需求的,国家或是银行帮扶的项目贷款往往会有低息贷款,在申请低息贷款时需要达到申请机构所满足的低息贷款的资质,低息贷款可以直接到银行营业网点或其他贷款机构申请,但并不是全部人都可以申请低息贷款,一般低息贷款对贷款申请人规定比较高,首先个人征信要好,其次有很强的还款能力、是贷款机构的优质客户。
空放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借款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贷款利率高。空放贷款的贷款利率一般会高于其他贷款类型的贷款利率,借款人需要承担较高的利息成本。
还款压力大。空放贷款的用途一般是投资或经营,如果投资或经营失败,借款人将面临较大的还款压力。
征信记录受影响。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将会影响其征信记录,影响以后贷款。
因此,借款人在申请空放贷款之前,需要仔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了解空放贷款的风险,谨慎做出决定。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按照法律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方法院以案件审理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除自然人之间之外的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作出了规定,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浙高法【2009】297号)第十条规定:“依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沪高法民一【2007】第18号)第2条规定:“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债务人还款的纠纷,对借条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应视情况区别处理。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