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制度是指根据投票人的选择以选出结果的方法。常见的投票莫过于选出公职的选举。投票其他用途包括授奖、选出行动计划、或由电脑程式决定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案。与投票相对的是共识决策法。
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理念为基础,通常是某一方案若获逾半数选民支持则会通过。然而,当可供选择的方案多于两个,可能没有一个选项获过半数支持,采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采用哪一种投票制度对选举结果有重要影响。
投票制度会详细规定“选票”的形式,以及计算投票结果的算法。投票结果可能是单一候选人获胜,也可能是多人获胜,如立法机构的选举。投票制度也会表明选民的投票权如何分配,以及选民如何被分配到独立的选区。
不同投票制度有不同形式的选票。在次序投票制里,如同排序复选制和波达计数法(Borda Count),选民根据支持程度将选项排序。而在计分投票制(Range voting)里,选民则给每个选项评分。在多数制(也被称为“票者当选制”)中,选民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而在认可投票制里,选民可以选择任何候选项目;在与能投票制中,选民可以在选票上圈选多个候选项目。其中,可圈选的项数,可依据不同民情而设定不同计算公式。而在累积选举制里,选民可以投给同一个候选人许多票。
其他投票制度的选票还有其他安排,例如选民可以写下候选人的姓名,或者选民可以否决所有选项(如果成立,则选举就必须从提名阶段重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