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强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专门提供个人或企业匹配授信资料服务,主要业务包括专业代办银行存款证明、代办银行资金证明、代办资产证明、代办银行流水、代办银行账单、代办银行存单、代办银行薪资流水、代办银行工资流水、代办银行打印流水账、代办转账凭证、代开工作证明、代开收入证明、代开在职证明、代办完税证明、劳动合同、代办个人报告等。至真至诚,专业服务,相信我们的专业顾问一定能让每一位客户得到圆满的服务体验,真诚期待与您合作!
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个人资金证明办理,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前在银行预约。存款证明有两种,一种为活期,一种为定期。定期存款证明需要冻结3个月。
企业资金证明办理,需要法人身份证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提前在银行预约。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