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资金的供需是工商社会的重要课题,借钱遇转,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由于民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钱借贷所发生的纷争也格外频繁,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也成了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必备工具。
中国个人贷款的现状及其前景展望:
1.个人贷款的品种还不丰富,不能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个人的融资需要;
2.传统的消费观念是个人贷款发展的一大障碍;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抑制了人们对个人贷款的需求;
4.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5.缺乏帮助银行控制、化解个人贷款风险的外部机制;
6.个人贷款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长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执行。
消费贷款利率的确定主要包括:
1)年百分率法
2)单一利率法
3)贴现率法
4)追加贷款率法
5)补偿余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