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正规民间借贷公司:
寻找民间借贷公司时,借款人一定要谨慎,谨防遇到“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机构。
2、签订好贷款合同:
在民间借贷历程中,出借人千万别因人情、面子等原因,忽略签订合同这一环节。相反,出借双方应当面签订借贷合同,并在合同上写清楚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等内容,双方签字并妥善保管,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纠纷的产生。
3、借款利率要合法:
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不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若超出,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借贷双方协商的借款利率应在合法范围内。
4、确定好还款期限: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应享受的利益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借贷双方若约定了还款期限,两年内是受法律保护的,若超过两年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因此,通过民间借贷公司申请贷款时,借款人有必要提前了解下相关的收费情况,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无法正常还款的现象。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当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