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应该休息的“病人”却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是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
“病假条也就是诊断证明,上面一般应该有患者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患者的ID号。一名患者在一家医院中只有一个ID号,和身份证号相对应。遇到多张假条,可以对比基本信息是否一致。”刘和义说,对于病假条的真实性,往往要观察多个方面。诊断证书有编号或底联,有医师签字和医院的章,可以到医院查询。在假病假条上,有时候医师签字是假的,有时候医院的章是假的。
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质疑病假条的真假。除非涉及重大利益或诉讼风险,假病假条一般不会被甄别出来。 记者了解到,病假条不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常见,在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保险等类型的诉讼中,也常作为证据之一出现。假病假条是否会对诉讼产生影响?
“诉讼中,对病假条的要求就是符合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杨宏营说,在侵权类诉讼中,休假或休息时间有一套参考标准,如果病假条上的建议休息时间明显超过标准中建议的时间,律师会对休假时间的合理性、必要性提出质疑,必要时会提出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律师还可能质疑病假条上的伤情与诉讼内容是否有关联、时间段能不能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