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民间借贷中放贷人放开已是大势所趋,它是克服金融抑制现象、打破正规金融垄断,提升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外很多国家的普遍做法。目前中国实行开放性市场经济,确立了民法自治原则,成功推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已具备了放贷人全部放开的相应条件。
私人借钱是民间借贷的一种,通常是在线下办理的,比如借款人向个人、个人向小贷公司当面借钱。私人贷款大都对借款人信用不做要求,但是必须得具备还款能力,会让贷款人提供一些抵押物做担保等,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或者打个借条,再由用个人账户打钱到借款人的银行卡里,或者直接给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