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
开具病历单
1、根据单位请假要求,进行选择就诊医院;
2、前往医院门诊大厅,挂对症科室;
3、按照医师要求完成各项对症化验检查项目;
4、医护人员进行化验检查报告单图文归纳整理;
5、主治医师阅读文书后,为您开具请假的病历单;
注:如就医完成后医师没有主动为您开具病历单,您可自行前往医院门诊大厅购买病历本,并要求主治医生为您书写病历单即可。
流产证明一般是由住院部的医生给开具的,如果没住院的话,应该是该医院的门诊部医生给开具。如果你是怀孕一个月的话,是不需要开证明的,除非怀孕14周以上,那么国家是规定14周以上的引产是需要开证明的,如果是未婚的可以拿未婚证到计划生育部门开证明。
孕期要做多少次B超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准妈妈在怀孕期间做3次B超比较好,多则不要超过5次。
孕早期(特别孕8周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除非对下列情况:1.阴道流血及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稽留流产。2.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提供依据。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一般放在孕10~13周检查较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