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特点:及时、简便、灵活
3、订立协议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短期借款可分为担保借款和无担保借款两种形式。
担保借款又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保证借款是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银行借款时,按约定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借款;抵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借款;质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的借款。银行对财务状况较差的公司贷款时,一般都要求有担保。
无担保借款是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之一,银行一般仅对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提供无担保借款。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私人借贷的利息合法性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借贷双方的约定以及是否超过了法定的保护范围。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情况,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部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