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强制性资质认证: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企业必须通过审核才能开展业务。强制性资质认证通常是关乎到国家法律法规,如石化质量认证、石化管理体系认证等。
行业标准:由行业协会或者相关组织制定,对于行业内的企业实施的资质认证。行业标准通常是企业开展业务所必须符合的标准,如石油化工产品标准、石油化工生产工艺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