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是指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许可,证书编号以TSU开头,后面跟上相应的设备类别代码和序号,如TSU01***-20表示锅炉使用许可证,TSU03*-20**表示电梯使用许可证等。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的作用是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的和节能要求,防止发生事故和浪费能源。
以SG-1025/18.1-M319型锅炉为例说明II型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 锅炉本体布置的概况。
答:锅炉本体采用单炉膛II型布置,一次中间再热,燃用煤粉,燃烧制 粉系统为钢球磨煤机中间储仓式热风送粉,四角布置切圆燃烧方式,并采用 直流式宽调节比摆动燃烧器(简称 WR燃烧器),分隔烟道挡板调节再热蒸 汽温度,平衡通风,全钢结构,半露天岛式布置,固态机械除渣。
炉顶中心标高为59 000mm,汽包中心线标高为63 500mm,炉膛四周布 置了膜式水冷壁。炉膛上部布置了四大片分隔屏,分隔屏的底部距上层一 次风煤粉喷口中心高度为21 160mm,这对燃用低挥发分的贫煤(本锅炉的 设计燃料)有足够的燃尽长度。为使着火和燃烧稳定,除采用WR燃烧器 外,还在燃烧器四周水冷壁上敷设了适当的燃烧带(或称卫燃带)。在分隔 屏之后及炉膛折焰角上方,分别布置有后屏及高温过热器。水平烟道深度为 4500mm,其中布置有高温再热器。水平烟道的底部不是采用水平结构,而 是向前倾斜,其优点是可以减轻水平烟道的积灰。
尾部垂直烟道(后烟井)为并联双烟道,即分隔成前、后两个烟道,总 深度为12 000mm。前烟道深度 5400mm,为低温再热器烟道;后烟道深度 为6600mm,为低温过热器烟道。在低温过热器下方布置了单级省煤器。
过热蒸汽温度用两级喷水减温器来调节;而再热蒸汽温度是通过烟气挡 板开度的改变调节尾部烟道中前、后两个烟道的烟气量来实现的。尾部烟道 下方设置两台转子直径为∅10330的转子转动的三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 可使锅炉本体布置紧凑,节省投资。
水冷壁下集箱中心线标高为7550mm,炉膛冷灰斗下方装有2台碎渣机 和机械捞渣机。
锅炉构架为全钢高强度螺栓连接钢架,除空气预热器和机械出渣装置以 外,所有锅炉部件都悬吊在炉顶钢架上。为方便运行人员操作,在锅炉标高 32 200mm,G排至K排柱间放置了燃烧室区域的防雨设施。汽包两端设有 汽包小屋室等露天保护设施,炉顶上装有轻型大屋顶。
锅炉设有膨胀中心和零位保护系统,锅炉深度和宽度方向上的膨胀零位 设置在炉膛深度和宽度中心线上,通过与水冷壁管相连钢性梁上的止晃装 置,与钢梁相通构成膨胀零点。垂直方向上的膨胀零点则设在炉顶大罩壳 上,所有受压部件吊杆均与膨胀零点有联系。对位移的吊杆均设置了预 进量,以减少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吊杆应力。
锅炉采用一次全密封结构,炉顶、水平烟道和炉膛冷灰斗的底部均采用 大罩壳热密封结构,以提高锅炉本体的密封性和美观性。
以SG-1025/18.1-M319型锅炉为例说明II型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 锅炉汽水流程布置的概况。
答:(1)给水系统。给水通过汽轮机回热加热系统,从给水泵进人 锅炉的给水系统。锅炉给水系统包括100%的主给水和30%的旁路给水2 条并联管路,再以单路进入省煤器进口集箱的左端。两条并联给水管路 中分别装有主给水电动闸阀、气动主调节阀和旁路电动闸阀、旁路电动 调节阀。
(2)水循环系统。从调速给水泵来的给水,以单路进入省煤器进口集箱 的左端,经省煤器加热至低于饱和温度(即用非沸腾式省煤器),从省煤器 出口集箱两端引出,并在省煤器出口连接管道的终端汇总后,分3路进入汽 包内下部的给水分配管,再进入锅炉的水循环系统。
锅炉的水循环系统包括汽包、大直径下降管、分配器、水冷壁管、引出 管和引入管等。来自省煤器的未沸腾水,进入汽包内沿汽包长度布置的给水 分配管中,分4路直接分别进入4根大直径下降管的管座。使从省煤器来的 欠焓水和锅水直接在下降管中混合,可以避免给水与汽包内壁金属接触,减 少了汽包内外壁和上下壁的温差,对启动和停炉时有利,可以减少相应产生 的热应力。
在4根下降管的下端均接有一个分配器,每个分配器分别与24根引入 管相连(共96根引入管)。引入管把欠烟水分别送入炉室前、后墙及两侧墙 的水冷壁下集箱,然后流经四面墙的水冷壁中。水在水冷壁管中向上流动, 不断受热而产生蒸汽,形成汽水混合物,经106根引出管引入汽包中。锅水 通过装在汽包中的轴流式旋风分离器和立式波形板汽水进行良好的分离。分 离后的锅水再次进入下降管,而干饱和蒸汽则被18根连接管引入顶棚过热 器进口集箱,从而进入过热蒸汽系统。
为了防止锅炉在启动过程中省煤器管内产生汽化,因此在汽包和省煤器 进口集箱之间设置一条省煤器再循环管。
气瓶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在用的YSP-15型、YSP-10型、YSP-5.0型、YSP-2.0型、YSP-0.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