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入出境尸体、骸骨?
(一)需要入境或者出境进行殡葬的尸体、骸骨;
(二)入出境及过境途中死亡人员的尸体、骸骨;
注意:因医学科研需要,由境外运进或者由境内运出的尸体、骸骨,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
除上述情形外,不得由境内运出或者由境外运入尸体和骸骨。
我国对出入境运送尸体、骸骨业务主体有什么资质要求?
(一)从事运送尸体、骸骨入出境的单位应当取得殡葬主管部门准予从事国际运尸业务的证明文件。
(二)托运人或者代理人运送尸体、骸骨入出境的,应当委托取得殡葬主管部门准予的单位从事运尸业务。
(三)尸体、骸骨入出境时,应当提供运送尸体、骸骨入出境的单位的法人证书及殡葬主管部门准予从事国际运尸业务的证明文件等资料。
负责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有哪些主管部门?负责哪些工作?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入出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工作。主管海关负责关区的入出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工作。海关对入出境尸体、骸骨实施卫生检疫工作包括:材料核查、现场查验、检疫处置、签发卫生检疫证书等。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的,准予入出境。
所需文件:
- 死亡证明:从当地医院或相关机构获取。
- 接运证明:跨省、市接运遗体,必须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