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需配置多少辆救护车? 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至少配置2辆网络内救护车,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保障2辆网络内救护车能同时运转。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增加配置网络内救护车数量。承担市120急救网络任务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置2辆网络内救护车,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保障至少1辆网络内救护车运转,1辆车备勤。其他一级或一级以下承担市120急救网络任务的医疗机构至少配置1辆网络内救护车,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保障车辆正常运转。专科医院、未定级医院、民营医院和有急救任务的其它卫生计生机构,急诊科符合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相应标准的,可参照上述同等规模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其它卫生计生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工作需要配置专业救护车。
B型(抢救监护型)救护车: 该类救护车里的医疗设备要比A型多一些,在配备A型囊括的相关设备之外,还需要加压输液装置、胸腔减压设备、便携式呼吸机或多功能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带存储和打印)、便携式气道管理系统。
国际上关于救护车都是有分级标准的,一级是禁忌、危及生命的;二级是禁忌的、不危及生命的;三级是不需要立刻临床的。 相对而言,我国医疗救护车分类虽然也已经进行多年,但实际操作时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不过关于医疗救护车,同样分为三类。
许多现代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都是专业急救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大型体育盛事、高速公路繁忙路段等高风险场合的工作人员,他们能够进行高水平的急救处理。他们在现场和途中的专业救护经常能够挽救伤者的生命。他们受过诊断患者伤势的训练,所以他们可以提前用无线电传送数据,并建议医院让哪些医护人员和技师做好准备,并备好相应的手术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