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发展简史:
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通过病人拜神像祈祷治病,庙内的祭司们将诊治的每个病人的病情、症状、结果一一记录在案,作为个人病历妥善保管起来。
公元前5世纪希波克拉底就提倡病历需实现两个目标:反映疾病过程、指出疾病的可能原因;着重疾病的描述。
19世纪初,随着听诊器的发明及其他医疗仪器的发展,扩展了医生的感官,从而病历也从病人或家属的叙述扩展到医生、护士的发现。
20世纪60年代,Weed改进了病历的结构,他提出以问题为中心的病历结构SOAP。
S(Subjective):即主观性资料,包括患者的主诉、病史、过敏史、药品不良反应史、既往用药史等;
O(Objective):即客观性资料,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临床各种生化检验值、影像学检查结果、血、尿及粪培养结果、血药浓度监测值等;
A(Assessment):即临床诊断以及对过程的分析与评价;
P(Plan):即方案,包括选择具体的药品名称、给药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时间间隔、疗程以及用药指导的相关建议。
(备注: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巧合:与医学的发展史是关联起来的。)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但应加引号;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3)有无预防接种、外伤、手术史,以及、食物和其他接触物过敏史等 .
婚姻、月经及生育史:(1)结婚与否、结婚年龄、配偶健康情况,是否近亲结婚。若配偶死亡,应写明死亡原因及时间。(2)女性患者的月经情况,如初潮年龄、月经周期、行经天数、末次月经日期、闭经日期或绝经年龄等,记录格式如下:初潮年龄 行经期(天)/月经周期(天) 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经量、颜色、有无痛经、白带情况(多少及性状)等。(3)已婚女性妊娠胎次、分娩次数,有无流产、早产、死产、手术产、产褥热史,计划生育情况等。男性患者有无生殖系统疾病。
家族史:(1)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有无与患者同样的疾病,有无与遗传有关的疾病。死亡者应注明死因及时间。(2)对家族性遗传性疾病需问明两系Ⅲ级亲属的健康和疾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