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年限为什么必须一致
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不一致,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没到期,则抵(质)押物无法分割进行处置。因此,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自2015年4月7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清算时应当优先偿还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规定计算出所拖欠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