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24年5月1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公积金贷款误区3:
购买公寓、商铺、车位等非住宅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实际情况:购买非住宅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也就是说,购买写字楼、公寓、办公、商铺、车库等用途的非住宅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些特殊情况也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例如,如果借款人有超过正常工资水平的收入或其他资产,可能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此外,如果借款人存在信用不良记录,可能会被拒绝公积金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