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广州代开休学病历,代开肾功能、甲亢五项

    2024-11-25 08:00:01 1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

    医院证明种类及具体内容

    1. 诊断证明:由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需注明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诊时间、病情诊断等信息。

    2. 病历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相关记录,需注明患者姓名、就诊时间、病情诊断、经过等信息。

    3. 检查报告:包括X光片、CT、MRI等检查报告,需注明患者姓名、就诊时间、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信息。

    住院证明一般包括住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和出院证。现在的电子病历都是保存一定时间后,要打印病史,还要打印出院证明。如果病例是手写的,你可以去看主治医生,说明原因再写一份。只要你住过院,医生就会给你一张住院证明。向医生明确表示自己要住院证明,医生就会给,没有医生不愿意给自己住院的病人住院证明。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89134 次     店铺编号3522758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房产顺     专属客服:颜艳珍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