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检测鉴定相关知识
危险房屋通知书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除出具鉴定报告外,房屋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送达房屋所有人、责任人和使用人,并报送房屋使用管理部门。
对房屋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异议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责任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房屋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房屋使用管理部门申请复鉴。房屋使用管理部门应当另行组织鉴定人员进行复鉴。厂房在改造前后都需要进行厂房性检测和厂房抗震检测,改造前,需对厂房的结构和承载力重新进行复核和建模计算等工作,以便对改造工程、方案提供数据支持 和建议;改造后,需对厂房的改造现状和图纸进行复核和验收,以保证厂房改造后的质量和厂房的需要。厂房强度检测主要又分厂房性检测和厂房抗震检测,厂房性检测是指通过调查、现场检测、结构分析验算、对厂房性进行鉴定,主要适用于已发现隐患、危险迹象或其他需要评定性等级的厂房。 厂房抗震检测是指该检测使用于正在使用中的厂房及拟作改造的厂房的抗震能力评定。主要通过检测厂房的结构现状、调查厂房的改造方案和未来使用情况,按规定 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厂房的抗震性能做出评价。
检测过程: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储备
6、分析房屋损坏原因。
7、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
检测结论为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报告,须按规定报送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