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办理本人房屋按揭贷款需具有的标准为:
1、具备合理合法合理的身份证件;
2、收益平稳,个人信用优良,具备按时还款借款本息的工作能力;
3、已签署合乎相关要求的买房合同;
4、有借款人认同的合理合法合理的贷款担保;
5、具备首期款支付工作能力。
6、借款人要求的别的标准。
注:外省市住户要是能出示在当地的合理居住证、所在单位的个人收入证明等有关材料,就能够申请办理本人房屋按揭贷款。
办理贷款需出示的材料为:
必须出示下述材料的复制件及影印件:
1、合理合法合理的身份证件:
(1)身份证号码等;
(2)户口本(主页、详细地址页、自己首页、变动页);
(3)非本地户籍的申请者还需出示本地《居住证》或本地《工作居住证》。
2、本人岗位个人收入证明(一致印刷文件格式的复制件);
申请者可出示的岗位证明材料应包含下列材料之四:工作证、国家公务员证、从业证、资格证书、企业出示的岗位证明材料、我行一致制式的岗位个人收入证明、劳动合同书、个体户企业营业执照、别的可做为岗位证明材料的文档岗位个人收入证明若此我行一致制式的,则存留复制件。
3、首付凭据;
4、买房合同(或发售合同书);
5、已婚者还出示以下材料:
(1)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2)直系亲属合理合法合理的身份证件文档(身份证号码、户口簿等)
(3)规定直系亲属到当场签名,如不可以到当场签名,需出示经公正的委托授权书;
6、有共同借款人的,需贷款人多方在《谈话记录》中做出确立相互还贷义务的书面形式服务承诺;
7、贷款机构规定出示的别的材料。